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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职责

教务处是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教学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制订一系列切实可行措施,实施全面教育教学管理,以保证人培养目标的实现。

二、组织制订学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教材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制订和实施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和各种教学文件;负责审查开课计划,编制教学日历、课程表、考试日程表,负责教学调度,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

四、 负责全院教学研究和改革工作;组织全院的教学改革和研究立项、教学成果的评选和奖励工作。

五、负责全院普通教育学生成绩管理和学业性学籍异动处理工作;审查毕业生毕业资格;负责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工作。

六、组织学生参加国家、省举办的各类考试和竞赛,组织全院大学生考研培训,负责全院教学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抓好考风考纪教育,促进教风、学风和校风建设。

七、组织各系(院)制订和落实各专业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教学计划,搞好专业实习基地建设;抓好学生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宏观管理工作;负责全院语言文字工作。

八、组织开展各种教学竞赛和教学奖评奖工作,负责教学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开展教学评估、检查教学质量、组织教学督导、总结教学经验;建立教学质量评估体系、教学质量检查和信息反馈体系,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教学质量检查和教学质量分析;审核教师教学工作量。

十、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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