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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08]45号
关于开展2008--2009学年上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中心):
根据校历,本学期第九到第十二周为期中教学检查时间。期中教学检查是一项常规性工作,为了认真做好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由各系(院、中心)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期初教学检查的情况确定期中教学检查的工作重点,制定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同时要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中关注以下工作的进展及落实情况:
1、教学常规的规范;
2、07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
3、毕业班学生学分学业清理与教材款结算;
4、教育实习的检查;
5、组织2007年省院两级教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
6、2008年度省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
7、双学位管理;
8、组织本学期教师课堂质量测评;
9、组织重点建设课程、精品课程立项建设课程评估验收和第六批校级优质课程和第四批校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
二、检查的形式、方法:
这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以系(院、中心)组织为主,教务处负责督查各系(院、中心)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组织落实情况与效果。
三、日程安排
1、第八周召开教学工作例会,教务处布置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各系(院、中心)召开本单位动员会,布置本单位的教学检查工作。
2、第九周至第十二周,各系(院、中心)组织实施检查工作,教务处对全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3、第十三周,各系(院、中心)进行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并将总结材料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教务处届时将组织相关人员到各系(院、中心)对期中教学检查的情况进行检查。
教 务 处
二OO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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