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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号
关于组织2008级学生军事理论课考试的通知
各系(院、中心):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经研究,对全校2008级学生进行军事理论课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考试方式:开卷。
2、考试对象:2008级普通教育本、专科学生。
3、考试时间2008年10月30日至11月2日,11月3日将考试试卷以系(院、中心)为单位交学校武装部(致远楼129房间)。
4、考试地点和具体时间各系(院、中心)自行确定。
5、各系(院、中心)提供一份分专业、按学号排序的学生名单,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6、各系(院、中心)于2008年10月29日下午到学校武装部(致远楼129房间)领取试卷。
7、作为一门必修课,学生不得漏考,成绩不合格的由学校统一安排随09级新生补考。
8、本次考试成绩与军训成绩一并列入学生业务档案。
教 务 处
2008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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